近日,云南省体育局印发了《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旨在专项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,培育体育消费市场,推动云南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。《管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了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“专项资金”)的支持范围和扶持方式,申报条件和程序,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内容。
支持范围: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、顺应我省体育产业发展趋势、助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体育产业项目,主要包括:
(二)体育竞赛表演活动;
(三)体育健身休闲活动;
(四)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;
(五)体育经纪与代理、广告与会展、表演与设计服务;
(六)体育教育与培训;
(七)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;
(八)其他体育服务;
(九)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;
(十)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、出租与贸易代理;
(十一)体育场地设施建设。
扶持方式: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助、贷款贴息、政府购买服务、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,同一项目原则上每年只能采取一种扶持方式。
(二)贷款贴息。对使用银行贷款的体育产业项目择优给予补助,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,给予不超过1年期限的贴息补助,对同一项目年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(三)政府购买服务。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、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体育产业项目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,依据审核后的政府购买服务规模给予补助。
(四)以奖代补。对获评国家或省级体育产业领域示范、试点、精品等重要奖项的项目,按照不超过最高补贴标准(详见下表)给予补助。对获评不同奖项的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,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补助。
以奖代补最高补贴标准
热门资讯